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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-户籍  
项目 出生户口申报
需提供的资料 1、出生证和父母户口薄;
2、收养子女审报户口还需带《收养证》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书。
程序及环节 凭出生证和监护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办理入户手续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项目 死亡户口注销
需提供的资料 1、医院等部门出具的《死亡证明书》;
2、所在村(单位)出具的《申报死亡证明》。
3、户口薄、身份证。
程序及环节 凭《死亡证明书》、《申报死亡证明》办理户口注销手续。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项目 本镇内户口迁移
需提供的资料 1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有效证件;
2、迁入、迁出地单位分别开具《户口迁入介绍信》、《户口迁出介绍信》;
3、户口簿,身份证。
程序及环节 凭需提供的材料办理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项目 外县(区)迁入准迁手续
需提供的资料 1、结婚证、离婚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;
2、迁移人的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3、填写好《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呈报表》,并签署村(居)委会和镇政府意见;
4、到区公安机关开具《户口准迁证》。
程序及环节 凭需提供的材料办理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项目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
需提供的资料 1、本人或父母的申请报告;
2、村(单位)证明;
3、户口簿;
4、提供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的有关证明材料。
程序及环节 凭需提供的材料办理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项目 户口迁入登记
需提供的资料 1、外县(区)迁入的须带《户口准迁证》;
2、《户口迁移证》;
3、村(居)委会开具的《户口迁入介绍信》;
4、户口簿、身份证;
5、毕业分配的需带由劳动部门加盖“该毕业生属国家统一分配,请给予落实户粮”字样的《迁移证》及干部介绍信复印件;
6、转业退伍的需带《转业证》或《退伍证》和退伍安置证明;
7、劳改、劳教释放的需带《释放证明》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《三类人员回乡申报户粮证明》;
8、居民身份证照片二张。
程序及环节 凭需提供的材料办理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项目 户口迁出登记
需提供的资料 1、结婚证、离婚证等有效证件;
2、迁出外县(区)和本镇的须有迁入地市、县(区)公安机关开具的《准迁证》;
3、迁出单位开具的《户口迁出介绍信》;
4、户口薄、居民身份证。
程序及环节 凭需提供的材料办理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项目 居民身份证
需提供的资料 1、申领、补领:户口簿、近期(六个月内)居民身份证照二张,换领的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;
2、领取居民身份证需带《取证单》,换证的还需交回旧证。
程序及环节 受理登记——审核——送区公安局办证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项目 临时身份证
需提供的资料 1、户口簿;
2、近期(六个月内)标准大头照二张;
3、填好《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,签署镇政府意见,送区公安局制证领取。
程序及环节 受理登记——审核——送区公安局办证
办理责任单位 桃花边防派出所
承诺时间 即办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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